本网讯自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甘肃省工商业联合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维护民企权益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以来,近日,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认真开展民企走访工作,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蔡玉霞带头实地走访企业并对企业提出的问题挂牌督办,积极协调相关单位,解决民企实际问题,为民企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检察院在对嘉峪关天宝热弯玻璃工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宝热弯玻璃有限公司)走访过程中,该企业反映其东侧围墙南端在建设过程中超出用地红线2.2米,综合办公室超出用地红线1.1米,超占东侧顺鑫乙炔项目用地330.11平方米,导致不动产登记不能办理落户。
蔡玉霞在了解这一情况后,主动与天宝热弯玻璃有限公司负责人对接,实地走访查看情况,并现场填写了《“维护民企权益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走访线索登记表》,将民营企业负责人反映的问题一一记录。走访工作结束后,蔡玉霞主持召开“维护民企权益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推进会,分析研判民营企业反映的问题,并将该问题线索制作成《专项行动问题线索转办专函》,分流至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收到检察院的转办函后及时召开了现场协调会,经协调,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天宝热弯玻璃有限公司对超占顺鑫氧气乙炔公司用地进行适当补偿,顺鑫氧气乙炔公司自愿放弃天宝热弯玻璃有限公司占用的330.11平方米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截至目前,双方矛盾已调解完毕,8月4日已完成该项目三期验收规划。
该条问题线索办结后,蔡玉霞对专项行动后续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高度重视民营企业反映的问题。检察机关全体干警要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把此次专项行动工作做实做细,充分发挥好察机关在此次专项行动中的桥梁纽带作用,为民营企业与政府职能部门搭建好互利互惠,共商共赢的交流平台。二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此次专项行动为期三年,虽然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仍要长效推进、长期督办,坚持问题导向,立足检察职能,优化营商环境。三要善于总结经验,查摆不足。要切实提高检察机关的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对于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归纳总结,为今后专项行动的开展夯实基础。
2019年12月19日,嘉峪关天宝热弯玻璃工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郑普旺为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赠送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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